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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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514号)及黑河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我市将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五大连池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
二、资质要求
申请人员学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六)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14〕22号)文件规定,2014年招录的特岗教师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免费认定教师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时,因其已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考核,可不再要求其参加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7年10月30日-11月6日)。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未参加国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的认定机构为五大连池市教育局;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的认定机构为黑河市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网络提示,谨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等项目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参加国考的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一致、未参加国考的师范类要和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一致、2014年未取得教师证的特岗教师需与报考特岗教师时学科与层次一致;没有参加国考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资格。信息核对准确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员须牢记报名时填写的各项身份信息,以上信息是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重要依据。
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格式彩色打印,一式二份)和“报名号和现场确认信息”。
因个人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材料
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全部使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为一份材料,具体如下: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和档案袋封面(附件1)。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
2.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在审核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不用此项)。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印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派出所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或学校出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7.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
8.体检合格表(格式见附件3、4)。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体检标准请参看黑教师办〔2004〕44号、教资字〔2010〕15号文件。
9.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参加国考的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11.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一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
地点:五大连池市教育局305室
联系电话:0456-6377750 0456-6385022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地点:黑河市教育大厦
联系电话:0456-820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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